上訴狀怎么寫
專業分析:
上訴狀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構成。首部主要寫清上訴人、被上訴人的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請求。正文該內容是上訴狀的重點部分,內容因案情的不同而各異,但一般包括幾個方面的內容:1.上訴請求。明確寫明上訴人不服原審裁判的具體內容,提出上訴解決何種問題的具體要求;2.上訴理由。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3條之規定,上訴理由主要針對一審裁判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或一審法院在程序上的不當之處,論證上訴人上訴請求的合理性、合法性;3.列舉有關證據材料,以便二審人民法院查證核實。尾部依次寫明上訴人民法院的全稱、上訴人名稱、上訴日期等,并在附項中列清上訴狀副本和有關證據材料的份數。注意事項1.時效性。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7條之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針對性。應當針對一審裁判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3.闡述的完整性。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之規定:上訴人在一審中未能完全闡明的事實進行全面論證,避免由于論述不完整而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上訴狀范文上訴人(原審原告或被告):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或原告):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號民事判決(或判定),現提出上訴。上訴請求:上訴理由:此致×××人民法院上訴人:×××年月日附:本上訴狀副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