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協議
貸 款 協 議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貸款協議: 一、 甲方同意給乙方貸款*****元從事****經營活動。 貸款期限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共 24 個月 , 貸款利息按月 息計算, 利率為*%。 二、 貸款期滿后, 乙方應一次性歸還所貸甲方本金和當月 利息并打到甲方帳戶上。 如乙方繼續向甲方貸款, 須經甲方同意并協商貸款相關事項后另簽貸款協議, 此協議自 行終止作廢。 三、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利息, 超過**日 以當月 利息的*%按一月 計算滯納金(本金利率不變)。 如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期限歸還本金, 從本協議規定歸還本金之日 起, 在原利率的基礎上加*%的利率滯納金計息。 四、 如因某方因某種原因不能或不完全能履行本協議, 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妥時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因此帶來的相關費用或給對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 乙方如在貸款期中途歸還甲方貸款本金, 金額應在 **萬元以上, 其它所貸本金余額按本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六、 有關說明: 1、 利息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