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大事件】租房合同如何寫?看這一條就
很多租客和房東,都會為租賃合同而困擾不已。
今天,小美將為大家科普一下,如何寫一份正規又安全的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一般要素還是很單一的,包括甲乙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簽訂地點,簽訂日期。這些基本要素一般不會被人忽略,所以說很少在這上邊出問題。因此,小美也不會再詳細贅述了。但是還有以下特殊要點,很容易遺漏:租期、租金、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支付期限等。一般還要特殊注明:房屋使用范圍,房屋租賃所包含的東西,不得違法使用等。
然而小美想強調的不僅僅是這一點。往往我們在平常簽訂合同的時候,會忽略租金中的押金和違約金的處理,僅僅開一個收據就好,但是在面對提前退房等情況時就會出現經濟糾紛。大家一定要重視租賃合同,不管是房東還是租客,這樣才能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租房合同中押金條款如何寫?
為了預防因押金引起的糾紛,租賃雙方在租房合同中最好加入押金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1、為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10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訂金”與“定金”的區別
?很多人認為,訂金和定金是一樣的,結果吃了大虧。 定金和訂金雖然讀音一樣,但卻有本質區別。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而“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 ? ?通俗來講,在合同中,合同后如果注明了是“定金”,如果一方違約都要承擔與定金數額相等的損失。換句話說,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即喪失定金的所有權,定金歸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合同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的,訂金只作為抵充房款,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而不是雙倍的返還。而且而這在法律上的定義也不相同。
? ? ? 別覺得一個字而已,可能相差了一個宇宙!
房東不是什么都說了算,同樣,租客也不能撿著合同的漏洞來說事兒。所以說,制定一份更加完備的合同,就是為自己的財產保駕護航。
希望大家都能舒心的租到適合自己的房子,同樣也順順利利的租到自己滿意的房子。
你,學會了么?